
提问人:网友l******8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1日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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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一具有建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9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将自建的一栋住宅楼销售给职工,取得销售收入800万元,代收住房专项维修基金50万元;该住宅楼的建筑成本560万元,当地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建筑业的成本利润率为15%。(2)其建筑工程队受托进行一项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业务,共取得委托方交来的款项260万元.其中220万元属于支付拆迁补偿费的总代理收入,需要实际向土地使用人支付拆迁补偿费200万元;40万元属于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的收费。甲企业本月应纳营业税为( )万元。A.64.62B.74.62C.72.12D.62.12
A.其中220万元属于支付拆迁补偿费的总代理收入,需要实际向土地使用人支付拆迁补偿费200万元;40万元属于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的收费。甲企业本月应纳营业税为(B.64.62B.74.62C.72.12D.6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