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2螺母所对应的套筒型号是()。
A.S10
B.S13
C.S16
D.S18


A.S10
B.S13
C.S16
D.S18
当某资源的市场价格大于该资源的影子价格,则企业应该购入该资源。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为了防止因经营健康保险主体不同而导致监管尺度不一,影响监管效果,也需要统一的业务监管办法。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规范健康保险的经营行为,保护健康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监会从2005年初开始起草《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经过反复征求业内外意见,近期已获通过,《办法》自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
据悉,《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健康保险的基本类型;健康保险经营主体范围和条件,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机构合作的行为规范;短期健康保险、长期健康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的产品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在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过程中的义务和禁止性行为;健康保险精算报告制度,以及各种准备金要求;对健康保险再保险业务的原则规定;对违反经营管理、产品管理、投保人保护等相关行为的处罚措施;《办法》实施时间。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表示:《办法》在促进专业化经营、促进产品创新方面、促进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机构的合作等反面均制定了相关举措。并且在产品设计、销售管理等方面都突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相关内容如下:
在产品管理方面,规定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可以进行费率浮动。费率浮动是指,保险公司销售产品时,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在费率浮动范围内,合理确定具体保险费率。短期团体健康保险产品可以对产品参数进行调整。保险公司将费率可浮动的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报送审批或者备案的,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应当包含基准费率、费率浮动的办法和范围,并由精算责任人遵循审慎原则签字确认。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产品,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前款规定以外的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因疾病引发的死亡保险责任除外。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产品参数是指,保险产品条款中可以根据投保团体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的保险金额、起付金额、给付比例、除外责任、责任等待期等事项。
在产品设计方面,保险公司设计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必须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同情况,在保险条款、费率以及赔付金额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
在销售管理方面,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应当严格执行经审批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医疗机构场所内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二)委托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的,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不得小于主险保险期限。保险公司承保团体健康保险,应当以通知书等形式书面告知每个被保险人其参保情况及相关权益。投保人解除团体健康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要求投保人提供已通知被保险人退保的有效证明,退保金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至投保人单位账户。
(1)健康保险产品中能够进行费率浮动的是( )。
A.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 B.长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
C.短期团体健康保险产品 D.长期团体健康保险产品
(2) 短期团体健康保险产品可以根据投保团体的具体情况对产品参数进行调整。这些产品参数包括( )。
①被保险人 ②起付金额 ③给付比例 ④除外责任 ⑤责任等待期
A.②③④ B.①②③⑤ C.②③④⑤ D.①②③④
(3) 保险公司设计( )产品,必须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同情况,在保险条款、费率以及赔付金额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
A.重大疾病保险 B.失能保险 C.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D.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4) 以下关于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健康保险产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不得在医疗机构场所内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B.保险公司不得委托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C.保险公司承保团体健康保险,应当以通知书等形式书面告知投保人有关每个被保险人的参保情况及相关权益,不用逐个通知被保险人。
D.投保人解除团体健康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要求投保人提供已通知被保险人退保的有效证明,退保金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至投保人单位账户。
(5)关于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产品的陈述正确的是( )。
A.不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
B.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死亡给付金额没有限制。
C.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
D.非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任何死亡保险责任。
(6)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不得小于主险保险期限。
B.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小于主险保险金额。
C.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不得大于主险保险期限。
D.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大于主险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