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阅读下列材料: “变形”既然是创作主体(作家)的主观审美意识渗透于客观对象所创造的一种独特的艺术形象,那么如何创造 这种形象,有没有艺术规律值得探索?当然有。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人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客观世 界的,作为文学艺术中的“变形”,那就更需要遵循“美的规律”来进行艺术创造。作家对描写对象作艺术上的 “变形”,是在掌握对象的质的规定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能任意而为。 作者在进行艺术创作时不能脱离描写对象自身所固有的精神特征。倘使把狼外婆的狼的特征用来写丑小鸭, 或者把美人鱼的鱼的特征用来写狼外婆,无视对象本身的质的规定性,加以任意颠倒、错乱,那就必然会使读者产 生假感而遭致艺术的失败。 “变形”虽然是一种超自然的形态,但不等于说,可以胡编乱造.乱“变”一通。“变形”称得上是种艺术,其 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允许于事相悖,但必须于情、于理相通。那些讲不出任何道理,过分违背情理逻辑的“变形” 描写我认为不值得提倡、比如,有的作品把阳光说成是“从太阳踢出来的足球”,把姑娘长长的眼睫毛说成是“眼 皮上射出来的喷泉”,这种“变形”描写既无深意,又谈不上什么美感,纯系出于猎奇心理,显然是不足取的。 ——摘自张德林《“变形”艺术规律探索》,载《文学评论》,1985年第3期 根据上述材料,选出论述 不正确 的选项( )。
A. 上述几段文字主要探讨了何为艺术“变形”的问题 B. 上述几段文字着重论述了如何创造“变形”形象的问题 C. 既然“变形”不直接取决于客体而取决于主体(作家)世界观、艺术观和美学思想,那么作家可以随心所欲地 对客体进行“变形” D. “变形”形象是一种超自然形态,只要具有强烈的艺术效果,可以于事于情于理相悖 E. “从太阳提出来的足球”,这样一种艺术变形表达了人们对足球运动的火热激情,符合描写对象本身的精神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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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男,40岁。因“躯干及下肢片状皮肤损害3年”来诊。近1年来,患者左手小指、右手拇指及右脚第2趾肿胀、疼痛,伴腰背痛,曾去皮肤病医院就诊,考虑为寻常型银屑病。外院实验室检查:类风湿因子阴性,红细胞沉降率40mm/1h。
A.骨关节炎
B.强直性脊柱炎
C.银屑病关节炎
D.类风湿关节炎
E.反应性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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